野草莓野給你看
我絕對百分之百贊成〝國家不暴力、人權向前進〞的訴求
當官網上論述為甚麼國安局長和警政署長必須負責?.....一文中提到﹕
〝因為我們感到困惑。困惑在國賓來訪期間,警察竟然也讓民眾受到了傷害。
我們困惑:為何當民眾陳育青拿著家用攝影機拍攝國賓車隊時,卻受到警方無法源依據的盤查,
並將陳育青強制帶回警局,限制人身自由,直到議員前來質問才釋放?
我們困惑:唱片行在路邊播放非違禁的歌曲,警察為何可以進入店內強制停播,
並強行將店家關閉?
我們困惑:國賓來訪,人民懷有不同期待、觀感、想法,原是民主社會的常態,
但為何警方要沒收國旗或西藏雪獅旗,並且驅趕人民,限制民眾言論與行動的自由?
我們困惑:是怎麼樣的維安與警備調動政策,使原本關係良好的警民,
要以侵害人權的方式照面,使民眾感到受挫折、怨懟、不安,而使警民陷入緊張關係?
我們困惑:在國賓來訪期間,是怎麼樣的政策,導致警民關係的荒腔走板?〞
不知道上開論述的困惑
各位對事件的真相了解幾分
還是只是看了電視畫面而沒釐清前因後果就斷下結論?
這次陳雲林來台事件
警方受傷人數近一百三十人
民眾受傷的人數近三十人
或許你對這些數據質疑
或許在部分事件的處理上有暇疵
但我一再強調﹕遊戲要有遊戲規則
在主張國家不暴力的前提下
群眾是否一樣可以理性的不受到煽動的讓集會和平進行下去
群眾事件絕對不像園遊會一樣的單純
中間許多外力的介入更不會跟學運一樣理性
揣想你是盾牌後的警察人員或者電視機前的警眷
假使你還是認為這叫濫用權力造成的人權侵害
或者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的根本原則
是否有思考到權利相對的義務關係?
辛苦了~
我們的兄弟
你們的必要之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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