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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門踏戶抓家犬! 飼主怒控過分

野狗咬掉臉頰肉 女童縫了30多針 00萬

野狗咬死老婦 七股鄉公所判賠200萬


說在文前﹕衛道人士AND道德高尚者勿入


類似流浪犬之家犬

看到上面連結的第一則新聞

我直接想到﹕類似流浪犬之家犬這詞兒

我想人們會養寵物的原因百百種

但理由不外乎看家跟娛樂(滿足人類某種心理層面的需求)......

但我更佩服的就像龍澤這種愛心型男

對於不找自來的流浪狗可以責無旁貸的照顧

(一養就是一打以上~而且每隻花錢結紮、每天餵養

這可是要花不少金錢跟時間的啊!)

我們常常在教導小朋友養寵物的目的就是為了培養責任感

但可悲的是有多少大人忘了這種最基本的概念

如果你放任自己的家狗肆無忌憚的隨地大小便或亂咬人

那跟野狗有什麼兩樣???

上面這事件我個人認為飼主與清潔隊員都有問題

(狗狗為何被投訴AND清潔隊員的執法程序......)

畢竟我們不是當事人

事情的原委我相信跟報導一定有點出入

不過看了影片很肯定的是

前往處理的清潔隊員在〝執法〞過程出現嚴重瑕疵

(先是侵入住宅

再來沒確認那隻狗是家犬還是流浪犬

最慘的是~那隻狗掛了)

所以造成如此的大爭議

但是~我個人頗同情那兩位清潔隊員

我想當他們接獲投訴出勤時

心理主觀的認定那隻是流浪狗

於是用他們往常補抓流浪狗的方式處理

如果牠只是隻流浪狗或許新聞就不會鬧那麼大

(如果這是隻身上有皮膚病又可能會咬人的流浪犬

我要是住戶~求都要求清潔隊員進到家中將牠處理掉!)

所以我同情清潔隊員得面對千夫所指的壓力

聽說這星期二鄉民到跑到縣府去陳情抗議嚕~

(一隻狗的死亡造成如此大的波瀾絕對是他們始料未及的)

而令人好奇的是~檢舉人的動機與狗狗的死因為何???

這一切的一切到底是

鄰居間的私人恩怨還是狗狗的隨地大小便

是清潔隊員的粗暴無情還是狗狗的體弱多病

我想還是各說各話的羅生門了


  
接下來的二三則新聞

我們先來定義什麼叫流浪犬(野狗)!

個人定義的流浪犬就是無家可歸無人照顧的狗

至於為何會有流浪狗?當然就是有人棄養啦 !

(所以該死的是棄養的人絕對不是流浪狗~)

其實我很不喜歡那些說流浪狗多可憐又多可憐

不能對他們如何又如何~

然後又提不出半點有建設性意見的人

我們當然知道流浪狗很可憐

然後咧?然後咧?

光冕堂皇的話大家都會說

但若無有效的解決之道光有顆憐憫之心有個屁用 ?

看了上面那幾則新聞

我真的希望那些流浪狗有能力認養的人可以很盡心負責的認養

而那些被補抓回來的我很認同以安樂死的處置方式

如果你認為這樣做是很不人道的行為

我很希望你們可以提出個具體可行的方法

我也很想告訴你們~這世界上可憐的人比可憐的狗多太多了!

(老婦人與女童何辜啊!)

想想你身旁的親朋你是不是有認真對待他們

週遭的好友你是不是也有好好予以關心

如果有~再來對社會各種無奈的現象注入人文關懷

如果沒有~那你還有什麼立場好說的?

關於流浪狗

先說自己曾最接近過流浪狗的故事

還記得四年前還在苗栗工作

我親眼看見了一台車撞到一隻流浪狗

肇事車輛迅速逃逸

而這隻流浪狗被撞倒流著血便半身癱瘓倒在路邊

有個老婦人很不捨的在一旁看護著他~

我一看就知道那位老婦人十分同情那隻流浪狗

但似乎沒有能力送牠去醫院救治

他看著我靠過去

然後很誠懇得拜託我能否先將這隻狗送到獸醫院看醫生

後續的照顧事宜他願意負責

於是老婦人留下住址後央求我帶狗看完醫生後再送去他家

我當下掙扎很久~不敵同情心作崇

還是開著車將牠送到醫院去


到了醫院~獸醫看了這隻受傷骨折又內出血的小可憐後

說如果要開刀會花上幾千元(我忘了~反正就是不少錢)

但能力所及

我請醫生幫他打了消炎的還有外傷包紮

後來花了近一千元卻只能幫牠作局部的治療

接著就按圖索驥將牠送到那老婦人家中

過程中因為找不到那老婦人的家

我沿途問附近的住戶

那些被我問的人看著我帶著一隻受傷的狗

又看我問那老婦人的住址

不是冷眼說不知道就是不理我

好不容易終於遇到一位善心人士願意告訴我

他才說

這位老婦人在家中養了二三十隻流浪狗

每天都吵得他們附近的住戶不能睡覺

還不時傳來狗身上發出的惡臭味

他們都快受不了了......

我聽了之後馬上將狗兒放到家中後就急忙的離開

心中矛盾兩字圍繞......



我想說的是

狗的生命法益很重要

但如果與人的現實生活相抵觸

那還是不是還是應該思考更多流浪狗後續可能引發的社會問題

總之~

有多少能力就作多少事吧!

that's all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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