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歌_~1.JPG 

這是我的炮友(打嘴炮的朋友~XD)寫的~死刑廢不廢以現在的時點根本不是重點


不是我故意跟他唱反調

而是他的論點實在是太烏拖幫外加不知人間疾苦

為了他我花了點時間回應

但還是想回收在自己的空間抒發

LEO回應一﹕

看完你的論述
我彷彿看到司法的烏拖幫
好有幻想啊你~~~~~
看來你落實了清峰俠~理性與寬恕~理性這部分!!!
希望那天你可以當司法院長
然後對台灣的司法制度大刀闊斧一番
加油~好嗎?

不過你的文章從標題到內容就有明顯的矛盾
你的標題:
死刑廢不廢'以現在的時點'根本不是重點
而文章你又提到那個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遠古時代
是三小?
證據裁判主義~證據裁判主義!OK?
如果~現在~你有機會進到司法單位
就可以了解那些重大刑案
從偵查到移送到起訴到判刑是件多麼不容易的事了
(光偵查要找證據頭就很大了!!!)

至於多可惡的人該死?
我來告訴你
就是那些一點也不尊重他人生命
然後惡意且故意的無法讓他人生命延續的人就該死
這有很難判斷嗎?

而死刑犯被槍斃了
被害者家屬會真的比較快樂嗎?
我不是當事人我不知道
但在他們心目中等待的就是這遲來的正義
(雖然我常說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當嫌疑犯三審定讞成為死刑犯
你覺得家屬看到殺了他們親屬的死刑犯一直沒被槍決
他們會快樂嗎?
我跟你說肯定不會~而且那痛苦絕對會持續著
因為正義遲遲不來!!!


所以我只知道以~現在的時點~
該做的就是遵守遊戲規則
現今的司法制度
死刑犯就是該槍決
你放著死刑犯不處理
一天天浪費社會資源
再看看被害者家屬那種我無法用文字形容的傷痛
你覺得這樣好嗎?
啊不然直接再放出去讓他們全家團圓算了!去!

哮哮娜回應:

當然是幻想啊,我那天看到代理部長被質詢,
就驚覺一切都是幻想。
某立委問黃部長說:什麼時候才能讓檢察體系煥然一新?
結果誠實的黃部長馬上回答:
就算是上帝也不可能做到。
可見,檢察體系根本就沒辦法煥然一新,
司法體系要健全,只是口號罷了。根本就是腐敗到了極點!
這種腐敗的體系,你憑什麼要別人相信?!

我文中根本沒有說到錢可以決定生死的那種遠古時代,
誤判這種事你不要和我說是遠古時代的事。

證據裁判主義咧!
請問真的有落實嗎?

警方到現場的速度,還有一堆被警察不經意所破壞的證據,加上姍姍來遲的檢察官。
這些行政疏失造成的物理證據遭破壞,要和人家談什麼證據啊。
即便有證據還要合法取得才有效,傳聞證據在例外也可以當證據,
證據如果可以做為一切裁判,那蘇健和那三位現在是什麼情況?!證據又在哪裡?

說真的啦
大家只在乎那些重大刑案
因為重大刑案有著社會壓力而不得不破
但一般刑案呢?
誰在乎啊,根本就除了當事人以外的人,沒人在乎好嗎?

你有空去看一下莊忠進的無聊論文
關於住宅竊盜的那系列
我們連人身安全的保障都沒人在乎了
卻要跑出來和別人說我們要人權
小事都做不好了,談什麼大事。

多可惡的人有多該死這種話需要討論嗎
我隔壁的鄰居我就覺得超該死
多麼想放火燒他們全家
我完全不想尊重他們的生命
他們在我心中不過像是一沱屎
我是惡意且故意的
管他有沒有死刑,只要他們不停的給予我衝動,
我隨時都可能會殺人。
難道這樣的我就該死嗎
我的意圖背後是多少精神折磨累積的啊。
這社會都不用負責的唷?
(教育部,環保署,警察局,整個社區風氣還有無知又討人厭的鄉民,
這些平常吃齊唸佛的人,每個都是間接兇手!)


已經槍決的王文孝(蘇健和那個案子)是該死
可是有些被槍決的死刑犯,有時我都還覺得被害人自己是不是也要檢討一下。
像那個湯英申洗衣店殺人事件(這是法官個人疏失的誤判)。
很多事不能概括而論的好嗎?
我根本就沒有主張什麼,只是主張要有合理判決的精確度!


遲來的正義這種抽象的話沒有意義
我們要不要廢死刑難道是取決於被害人家屬嗎?
你覺得是嗎?
如果被害人家屬是考量因素,那麼被誤判死刑又已被槍決的家屬,
他們算不算被害人家屬,他們可不可以站起來說,要廢除死刑?!

討論事情不是這樣的嘛!
重點是他娘的法官可以有這麼嚴重的疏失嗎?
還有檢察官可以很爛小嗎?
還有警察杯杯們可以擺爛嗎?
要民眾一切都要依法程序,但這些人有嗎?
需要監督的重點在這,而不在廢不廢死刑吧!


一個司法體系都無法讓人家信任的國家,不去好好重整改革,
反而去轉移人民注意力,果然,士太夫之恥,是謂國恥。

至於小套套是山哥獨有的贈品,我才不會給任何人咧.
馬的垃圾紅你不要掩人耳目,用什麼怪名字.


還有,現行的司法制度賦予法務部長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權力,
換而言之,法務部長是有不同意的權力的。
那麼想把那四十幾個解決掉,就爭氣點去當法務部長吧!
不過我看你應該要重新投胎才有可能唷!

對了,別忘記那天還是要來飯店載我,不能那麼幼稚賭氣就放我鴿子。XD


LEO回應二:
~台灣早期的誤判率算是偏高~
這句話是你說的我認同
所以相對所謂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說法就有其道理
但如果你要說現在的誤判率跟早期一樣高
那你就太小看台灣這些司法專才了

毒樹果實理論的出現
讓證據能力與證據力更加嚴謹
也讓現在的執法人員在犯罪偵查上更為困難
(相對的對人權就更加的保障)
這就是落實證據裁判主義的證據

~警方到現場的速度,還有一堆被警察不經意所破壞的證據,
加上姍姍來遲的檢察官。~

你是電視劇看太多
還是曾經報案後被遲來警察破壞證據的被害者
或者還是懷念那段小朋友看到警察就要叫大人的時代
麻煩你搞清楚每個單位受理報案的規定流程再來說

啊你也知道警察有著重大刑案因社會輿論不得不破的壓力啊?
重點在於台灣警察這種大小通包的包工制度
小到你鄰居家小狗叫太大聲要去處理
大到你口中的重大刑案有不得不破的壓力更要處理
你覺得警察有多少時間與專業去處理真正的刑案
台灣最多的刑案是住宅竊案
警方除了受理採證
難道要跟重大刑案一樣每案都成立專案小組比照辦理?
如果是這樣~那台灣沒有警察了
因為每個都過勞死回老家了~
你覺得這樣好嗎?

你家鄰居有多可惡多該死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有人只會出一張嘴
我看你連拿隻美工刀在胡志強面前晃來晃去都不敢了
還想殺人?~去!!!
另外法律書籍說不定你看的比我多
如果連生命法益與自由法益
這種比例原則那項比較重要都比不出來
那你去住非洲算了~

蘇建和和湯英申的案子年代久遠
我連什麼鳥證據都沒看到也不清楚
沒什麼好評論的
但如果他們其中有人是被誤判的
我只能說他們是那時代司法制度下的犧牲者


遲來的正義這句話一點也不抽象
對我來說
發生刑案後藉由法律途逕取得的正義
都是遲來的正義
更何況是正義遲遲無法履行!
而你還是聽不懂我在說啥?
廢死刑並不是該取決於被害人家屬
而是~我一再強調的遊戲規則
現今台灣刑法規定死刑犯就是要槍斃
請問那四十四個殺了七十幾個
(其中一個是我同事的親兄弟,
而那個殺人犯就是
殺人假釋後出來再殺了兩個人的連續犯)的人渣
他們活著有遵守經由國家三讀通過的法律嗎?


我相信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司法體系
有辦法讓那個國家的每一個人民信任
只有慢慢的重整慢慢的改革
我們就要偷笑了
政策的執行絕不是打嘴炮就能推動的
知道嗎?出一張嘴的!

請個那小套套是狗在用的嗎?
難怪你自己要用~哈哈哈!!!

LG是垃圾的縮寫~你懂什麼?

你確定要前一天來啦~
那記得帶那小套套哦~
我不會那麼幼稚賭氣就放你鴿子
頂多把你放在高速公路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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