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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從去年底住進護家之後,他接受什麼醫療行為、用什麼藥、吃什麼營養品,都是必須由家屬自行判斷,護家的任務就是幫M照顧好日常生活起居,別讓他再有其它的問題(雖然偶有一些小狀況),所以抽痰、翻身、拍背這些工作大抵是例行公事,我十分感謝這些照護M的大哥大姐還有外藉看護們盡心的照護M
,如果不是我自我感覺良好,我認為我們家屬跟他們相處融洽,但站在護家管理者的角度,他們似乎無法跟家屬的想法站在同一陣線上,看著他們電梯上寫的宗旨理念願景,我搖頭了......

M目前的甦醒工程,最仰賴的就是中醫療程,如果從今年初至現在算,這八個月的時間,大概接受了超過80次的針灸治療,清楚中醫概念的都知道,中醫講究的是治本,無法像西醫一樣打個針或者吃個藥就能達到立竿見影的效果,更何況是像M這種早已被西醫認定,除非有奇蹟,否則一輩子都醒不來的腦傷病患,這八個月以來,M從原本連頭都撐不住、全身軟趴趴的狀態,到現在昏迷指數8,我認為針灸是很大的功臣,但唯有長期又持續不間斷的治療才能看見他的再進步。

前兩天,我接到護家幹部打來的電話,起因是一根針...上星期我們帶M去針灸,回到護家之後M的身上留了一根針,包括這一次是這幾個月第三次把針帶回來,護家十分介意這件事,因為怕被針扎到怕得病之類的,所以特地跟我〝溝通〞這件事。一開始這位幹部先開宗明義的說這件事不是我們的錯,但卻以警告的口吻,希望我們別再有下一次,否則經他們決議,如果第四次又帶針回來,會轉介我們離開護家…..這中間他解釋道,因為護家的醫師評估M的身體不宜外出,我又〝執意〞帶他出去,一星期又是三次,對M是很大的風險,又說他們已經比其它住民花更多精神心力在照護M,已經照顧到不知道怎照顧了…..而在這通電話之前,他已不下一次〝建議〞我再請一個看護二十四小時全程的照護M,我心想,身為護家的幹部怎敢說這種話給家屬聽?!如果住家護家還得再請一個看護照顧病人,不是我嫌錢太多就是你們能力真的不足……

聽到這些話(當然一個小時的對話不只有這些),我火氣都上來了 ! 首先他明知道漏針不是家屬或者病人的問題,卻要病人用這種不堪的方式負責(趕出護家),然後把因為我〝執意〞帶M去針灸這件事,去合理化他們不合理的決議(他們認為如果我不把M帶出去針灸,就不會發生這些事。)我告訴那個幹部,不須要西醫師評估,任何一個人都知道M的身體狀態不佳,但難道狀態不佳就不能出門嗎?如果不做積極性的治療,光躺在護家就會醒嗎? 而正常人出門都可能感冒發燒染病了,更何況是M,出門當然有相對的風險!我也反問他,如果他是我,他敢保證不會有一次?他不敢回答我,我告訴他要有同理心希望他站在家屬病人的立場想,他也說希望我也站在他們的立場想,如果有人因為被針扎到誰負責?我想,大家有各自己的立場,任何工作都有它的風險,只是用這種不公不義的方式去避職業風險,那你不只罔顧住民的權益,也污辱了自己的職業!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幾個月護家多次找我溝通(其實不是溝通,是指責),指責我們做這件事不對做那件事不對(但我卻不認為是我們家屬或者病人有問題),為了M我都忍下來,也在第一時間就轉答親人朋友護家不可再違反護家的要求與規定,但這一次我真的受不了了 ! 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接受軍事教育的我,絕對遵守遊戲規則,一開始護家沒告知家屬相關規定,也沒在違反時當下立即制止,卻在家屬認為這些行為是被允許而行使了幾個月後,才事後指責家屬某些行為是不對的,這樣對嗎?

當兩方有爭執時,彼此都會找有利自己的說詞講給第三者聽,要對方評理,或許我上面這些文字不夠客觀,但我告訴那位幹部如果把這段對話錄下來,一定沒有一個人可以接受護家說的,(說到錄音時,他說我這是在恐嚇他,只是假設你的言論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那會怕人恐嚇嗎?)我更相信這些對話內容要請他們吃顆蘋果上上新聞也不是一件很難的事,但我不會那麼做,就像我不會錄他音一樣,因為我去申請外勞,再沒多久就要離開,沒必要把場面搞成那樣,最後我告訴他,既然他們決議如此,我一樣迫於無奈尊重,就像我說的會遵守遊戲規則,我也不可能跪求他們死賴在護家,這時那位幹部叫我說話不用那麼尖酸刻薄,我回答他如果他們不那麼刻薄,我說話不會那麼酸,而就在一個小時的爭論中不歡而散的掛掉電話。

我在想如果M是我,他會怎麼做?認識他都知道他的俠女性格,我相信他會認同我所說所做的,那晚的歸蘭趴火,捍衛的是一個活著的人的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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